眼看离3.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没有几天了。
今年纪念日的主题是“和谐消费”。不论从选题,还是立意都是好的,也很时髦儿。不过,真要做到和谐,绝非易事。这就好比前几年所提出的“健康消费”“绿色消费”一样,3.15一过,不健康,不绿色的东西满街的卖。正所谓“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”。
“和谐”这个词,应是眼下使用频率较高的了。什么人,什么事都能用得上。前几天,我好奇在字词典里查了一下,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词典编辑室编的《现代汉语词典》将其解释为“配合得适当和匀称。”如果按此理解,“和谐消费”就是消费者与经营者或厂商在现有购销活动中“配合得适当和匀称”。可事实呢,“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”,消费者能与经营者配合的好,配合的适当吗?
细心的消费者心里要有个数,这几年,哪一天市场消停过呢。譬如,拿吃的说“阜阳劣质奶粉”“含有苏丹红的辣椒酱”弄得消费者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后来的河北红心鸭蛋,上海多宝鱼,北京福寿螺等等又让百姓们诚惶诚恐了。而用的方面也不怎么样。据报载:浙江省工商局从2005年11月中旬至2006年第三季度,连续对洋品牌商品进行质量监测,发现一系列不合格商品,如:索尼数码相机、都彭等进口服装、TOSHIBA(东芝)等国际品牌笔记本电脑以及英国、意大利等国家生产的高档皮鞋。厂商拿消费者当猴耍,甚至拿身体健康开玩笑----消费者真的要懵了!你说能“和谐”的了吗?
“消费和谐”的想法是无可厚非的。但还得有个条件,有个过程。依我看,就目前难能做到“和谐”。理由有四:
一是国家法律法规相对滞后。管理部门职能交叉,缺少合力;现有的法律操作性差对违法者制裁不痛不痒。就拿食品安全监管,到现在《食品安全法》还没有出台啊。
二是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着正常经济秩序。比如,什么“软环境”所谓的“企业安宁日”,用一些不懂法,不懂市场,不懂规则的人“横踢乱捲”,应公平的能公平吗,应净化的能净化吗?历史的中国吃的亏还少吗?
三是消费者协会经费不足。有些地方的消协机构还靠会费开支。收不上会费,就干不了活儿。这是非常浅显的道理了。
四是消费者缺少必要的消费教育。现在行政部门,新闻媒体谈的最多的还是打假维权,但又有多少实实在在的做好消费者的消费教育工作呢?一些消费者的上当被骗,从某种角度上看,是“愚昧”消费造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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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3.15了,政府也真该细想想了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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